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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3月份学生宿舍定额用电电量划拨事宜的公示

日期:2025-04-09 点击数: 来源: 后勤保卫处 编辑: 杨品毅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2019〕1145号)文件精神,民办学校的住宿费收费标准应包含每生每月定额用电的电费,定额用电量为5度/人/月。

学院2025年3月份学生定额电量已于3月28日以宿舍为单位划拨至各学生宿舍电表账户。学院学生宿舍为6人间,即划拨电量为30度/宿舍/月。现将划拨明细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如对划拨电量有疑问,请联系学院后勤保卫处进行反映。

电话:0771-4736119

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

后勤保卫处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