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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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5-11 点击数:

学院各部门、各班级:

按照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3〕18号)的通知,为进一步推动我院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提升我院大学生的自主创新精神、合作精神、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创业能力,现决定开展我院2023年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本次项目申报工作由科技处牵头组织,三创中心组织实施,教务处、各教学系部、学工处、团委、财资处、招生就业处等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我院2023年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二、项目类别

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不超过5人)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可选择类别为医学、针推、康复、口腔、检验、市场营销、食品、药学类、护理、社科等(使用附件1申报)。

(二)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不超过6人)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使用附件2申报)。

(三)创业实践项目: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试验成果,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使用附件3申报)。

三、实施细则

(一)项目管理及考核办法:项目管理及教师工作量管理按照《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桂中医大赛教〔2017〕30号)文件执行。

(二)资助经费类别

本次申报项目资助经费由学院大创专项经费中予以资助,共设置自治区级和国家级项目两个资助类别。

1. 自治区级项目:所有自治区资助标准不低于平均0.6万/项。

2. 国家级项目:针对中医药及相关领域热点方向展开的研究,瞄准行业技术前沿,开展有助于解决关键性问题的关键技术的研究,并具有一定研究基础,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资助经费平均不低于2万元,创业实践项目资助经费平均不低于10万元。

学院根据自治区教育文件精神可以根据申报项目的具体情况合理增减单个项目的资助经费。

(三)申报范围及形式

4.项目研究周期为1-2年,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的全部研究,通过结题验收。

5. 项目须有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指导教师1人 ,每一个项目的指导老师不超过2名,每位老师只能指导1个项目。

6.目前还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尚未结题的学生负责人和指导老师原则上暂时不接受申报。

7.凡是逾期未结题或被终止研究的项目指导老师,暂停2年指导资格。

四、 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项目申报阶段(2023年5月11日—5月31日)

各级相关职能部门、系部及班级学团要按照文件要求及时部署,在学院内深入挖掘适合用于的项目及各类学术成果,各班级学团应通过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积极发动,做好动员准备工作。组队选题,学生可以自由组队或跨系组织学生组队。各小组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进行项目研究及思路设计,并完成申请书等材料填写。

(二)项目评审阶段(2023年6月1日—6月10日)

各部门及系部自行组织对各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后,按要求上报学院科技处,科技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复评后,报学院党政联席院长办公会审批,公示无异后,确定我院2023年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项目推荐方案。

(三)网上申报阶段(2023年6月11日—6月18日)

通过学院评审的项目进入网上申报阶段。申报网站的开通时间为6月11日—6月18日,届时申报系统自动关闭,同时确保纸质版材料与网上申报资料统一。

五、 项目提交材料

纸质版材料:项目申请书,双面打印,一式1份,指导老师签署意见。于5月31日(仅当天受理)递交到教学楼7楼科技处办公室。

电子版:1. 项目申请书以 “系部+负责人姓名+学号+项目名称”命名,5月31日前发送到science_sczx@163.com邮箱

2.项目汇总表:5月31日前登录以下网址或扫描二维码填写,建议申情书确认最终版后再填写。

https://www.wenjuan.com/s/6Ffqeez/

二维码.png 

六、 联系方式

申报QQ群:485511954(赛院2023年大创申报群)


附件

1 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

2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

3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




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

科技处                  

2023年5月11日